2012/04/29

要臉?不要臉?




「你可能認識的人」,出現了她的名字和照片。
我知道已經來不及認識她,還是看了她的「臉書」(face book)
「當黑暗驟然而降時,有什麼方法可以抵擋呢?請大家幫忙告訴我方法,謝謝!」
她的朋友回答:「開燈就好了!」
可惜,這一盞燈,終究沒有開。
那是她的最後一則臉書「po文」。
不到一個月後,她選擇了離開。
她的臉書上,新生的是惋惜和悼念的留言。
臉書提醒我,我久未聯絡的友人正在找我。臉書也替我發掘「你可能認識的人」,無論他/她的肉身是否還存在於人間。

「要『臉』()?還是不要『臉』()?」我曾經和朋友討論。
我的朋友反問我:「妳覺得,怎樣才算是『朋友』呢?」
同學、同事、同行、同好…在我的生活範圍裡,與我相「同」的,可能不少,但是,那些是我的「朋友」嗎?
我的朋友說,「認識的人」、「熟人」和「朋友」不一樣。在你的交際網絡裡,總有疏密輕重。在人生的低潮時,能義無反顧支持你、體貼你,對你展開雙臂、伸出援手的,才是「朋友」。
可是,你的朋友,不必在臉書上。「臉友」,只是一種狀態。
我想了想,沒作聲。

畢業和即將畢業的學生,紛紛來詢問:「老師可有facebook?
我說:「你們曉得我的電郵,可以隨時寫信聯絡。」
學生說,那和電郵不一樣,facebook能夠即時互通消息,知道彼此的動態。
「動態」?
我的人生,如果有什麼必須昭告的「動態」,該知道的人,總會有接收的管道吧?
學生不依。
忙碌是最好的搪塞藉口。
學生還是不依。說:「如果老師沒時間管理facebook,我們來幫老師開一個,老師想去逛逛,就去逛逛。」
這番盛情,和「原來facebook的主人也可能不是本人」的恍然大悟,讓我意識到:再怎麼樣對電郵信箱裡飛來的「facebook邀請信」視而不見,遲早,我,或是我無法一再婉謝的「我的代理」,會出現在facebook的空間裡,以「我」的名義或面目和世界交朋友。
黃仁宇教授在他的《關係千萬重》書裡,指出古今中外的偉大文學作品,不外發揮三種關係:「生死關係」、「經濟關係」和「性關係」。這三種「關係」,也可以說是人與人連結的重要依存。
在現實的人際網絡裡,生理、心理和社會的需求,讓我們和他人發展出這三種關係,而這三種關係,是基於我們大致知道對方的「某一真正的側面」。那些「某一真正的側面」和我們自己「某一真正的側面」重疊,於是有「同」,於是關係建立。
然而,當我在我的facebook收到許多交友邀請,一頭霧水時,我和那位討論「要臉不要臉」的朋友說出了我的疑惑:「他們是誰?他們真的認識我嗎?他們怎麼找到我的?」
「連結。」他說:「妳一旦上了facebook,天涯海角的人都有可能經過網路,和妳取得連結。而且,知道妳和誰連結。」
「交友邀請」有各種真真假假的名字。有一位遠在荷蘭,懂得法語和西班牙語(沒有中文和英文?)的洋人(?用洋名字),我真奇怪他(?)怎麼會想和我做「臉友」。
臉友A今天的早餐是黑米粥和水煮雞蛋。
臉友B養的鸚鵡為他回應所有的生日祝福。
臉友C每晚寫心聲告訴母親他是男同志。
臉友D是名牌精品女王。她po的圖文後來受到「炫富」的留言圍堵。
臉友E的政治狂熱,在他支持的候選人落敗後點燃成怒火。
臉友F把他的臉書當成連載他小說(自傳?)創作的平台。
……
王爾德說:「Give him a mask and he will tell you the truth.」這些臉友,是把臉書當成自己的面具,意圖暴露真相?還是樂於其中的角色扮演?又或者,我認識他們的「某一真正的側面」,才是他們的面具?

「別在那上面和人打情罵悄。」我的朋友說:「天天要『臉』,拉拉雜雜寫些芝麻綠豆,會漸漸變得『不要臉』,什麼都敢,什麼都想和人『分享』。」
我覺得這種想法未免小題大作,把沈迷於臉書,時時用手機查閱臉友動態,上傳個人訊息的「低頭族」說成「自戀狂」。
「妳會愈來愈喜歡那些替妳按『like()的人。妳說什麼,都有人叫好,那是虛幻的『自我感覺良好』。」
我不服氣,反駁他:「你沒玩過臉書,危言聳聽。」
「我要臉,所以不要『臉』。」他說。

好吧。有這麼強硬的朋友。至少我看到的,是他真實的臉。

(部分內容刊2012年4月29日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)